辽宁大学商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资产评估[025600]、审计[0257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等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具体见表1。
表1 2021年九州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不含MBA)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推免生人数 |
拟招生数(含推免生)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1 |
48 |
72 |
|
5 |
120201会计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1 |
48 |
72 |
6 |
24 |
120202企业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1 |
48 |
72 |
6 |
31 |
120203旅游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1 |
48 |
72 |
2 |
4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1 |
48 |
72 |
1 |
3 |
025600资产评估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348 |
49 |
74 |
2 |
20 |
025700审计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232 |
46 |
92 |
4 |
30 |
125300会计 |
01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 |
(1)全日制 |
220 |
46 |
92 |
3 |
25 |
02管理会计与公司理财方向 |
(2)非全日制 |
181 |
46 |
92 |
|
42 |
125400旅游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全日制 |
170 |
42 |
84 |
|
10 |
以下专业为差额复试:审计[025700]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323,差额复试比例120%、会计[125300](01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219,差额复试比例131%。
以下专业为等额复试:会计[125300](02管理会计与公司理财方向,非全日制)、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
以下专业为等额复试且招收调剂: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旅游管理[120203]、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资产评估[025600]、旅游管理[125400]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资产评估[025600]等非管理类联考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审计[0257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等管理类联考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除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外,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对审计[0257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等初试为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考生成绩未达6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
1.十九大报告;
2.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4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4.177.254: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预计于25或26日进行,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
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二)系统测试
预计于3月26日组织复试考生,进行“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系统测试,或详见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日程
1.复试时间
各专业复试时间暂作如下安排,见表2,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考生。
表2 2021年九州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不含MBA)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时间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21年3月28日 |
120201会计学 |
2021年3月27日 |
120202企业管理 |
2021年3月28日 |
120203旅游管理 |
2021年3月27日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2021年3月28日 |
025600资产评估 |
2021年3月28日 |
025700审计 |
2021年3月27日、28日 |
125300会计 |
2021年3月28日 |
125400旅游管理 |
2021年3月27日、28日 |
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资产评估[02560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审计[0257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复试成绩中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的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
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136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商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
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xlsx
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docx